死者遺像11月13日晚間,媒體爆出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一女性村民上山撿茶籽時,被一肖姓公職人員射殺身亡。案發時肖在打獵,後向衡東縣警方自首被刑拘。16日10點49分,衡陽市官微通報此案,經查,事發當天肖衛東等11人分乘3輛汽車前往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打獵。目前,犯罪嫌疑人肖衛東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准逮捕。
  嫌疑人當天拿的是雙管獵槍
   通報稱,2014年11月9日,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發生一起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打獵致人死亡案。當天犯罪嫌疑人肖衛東向衡東縣公安局楊林派出所投案自首。
   投案後,肖衛東供述羅運英系自己持雙管獵槍打死,但對是否有同行人員避而不談,使偵破工作較長時間沒有取得突破。
   通報還稱,經查,11月9日上午,肖衛東(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蒸湘區分局餐飲科職工)、李某祿(南華大學後勤處水電科電工)、顏某冬(湘衡鹽礦職工)、劉某國(湘衡鹽礦職工)、何某生(湘衡鹽礦退休職工)、何某正(衡陽市中心醫院藥劑科藥劑員)、徐某陽(個體戶主)、周某平(裝修工人)、歐陽某(衡南縣退休幹部)、譚某林(今天化工廠下崗職工)、肖某華(衡東縣高湖鎮供銷社退休職工)等11人分乘3輛汽車前往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打獵。肖衛東、李某祿、歐陽某三人乘坐周某平駕駛的黑色比亞迪轎車(周某平私車),譚某林、何某正二人乘坐徐某陽駕駛的黑色大眾轎車(徐某陽私車),顏某冬、劉某國乘坐何某生駕駛的灰色微型麵包車(借同事顏某明私車),肖某華為衡東縣高湖鎮人,沒有乘車。
  家屬稱村民不止聽到一聲槍響
   通報稱,當天12時許,肖衛東一行到達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地段,肖發現前方約20米處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動,以為是野豬,遂用雙管獵槍(系歐陽某所有)朝黑影開了一槍,致使正在樹林里撿拾茶籽的羅運英死亡。經調查、審訊證實,除肖衛東開了一槍致羅運英死亡外,其他人沒有開槍。
   通報表示,目前,犯罪嫌疑人肖衛東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批准逮捕。衡東縣公安局已依法對歐陽某等10人進行了傳喚,對歐陽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一案正在作進一步偵查。衡陽市紀委、市監察局正在取證核實涉案黨員和公職人員情況,並將依紀依規作出嚴肅處理。不過,死者的家屬提出質疑,事發當日,村民看到不止一把槍,聽到不止一聲槍響。 據《新京報》  (原標題:衡陽“打獵射殺村婦”疑犯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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